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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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经验+专业建议=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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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拆迁专业律师需要思考以下问题
拆迁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一个分支,在程序上没有特殊要求,主要是主办律师的出庭经验是否丰富。如何找到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律师的开庭信息。
   1,132   2022-03-10   更多信息

北京案例:从责令限期拆除到强制拆除的司法审查

在对历史形成、规划发生变化的建筑物进行认定时,应当全面考量其形成年代、法律规范的变更情况、行政管理状况以及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不应一律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其次,在涉及强制拆除的诉讼案件中,即使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起诉期限已逾期,法院仍可依据全面审查原则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本身违法,则作强制拆除行为也应被确认违法。在对历史形成、规划发生变化的建筑物进行认定时,应当全面考量其形成年代、法律规范的变更情况、行政管理状况以及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不应一律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其次,在涉及强制拆除的诉讼案件中,即使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起诉期限已逾期,法院仍可依据全面审查原则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本身违法,则作强制拆除行为也应被确认违法。

   6   2025-04-18   更多信息

福建企业:行政协议被非法解除,还有补救措施和赔偿

在被告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情况下,法院可判决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原告损失。

   33   2025-04-07   更多信息

青海企业:相信了政策却遭强拆?这种养殖场应由政府赔偿

行政机关的行为使养殖场产生合理信赖利益,故其基于政府支持而投入的部分建设成本及其他合法财产损失应予赔偿。在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时,法院应综合全案证据,结合国家赔偿原则及公平裁量,合理认定赔偿数额,体现对行政信赖利益的保护

   63   2025-03-28   更多信息

贵州案例:征收拆迁案件中的房屋性质认定和评估时点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有权对未经登记的房屋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认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政府就未经登记的房屋作出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认定,在无确切证据予以推翻情况下,不宜直接否定或变更。

   81   2025-03-18   更多信息

最高院判例:以撤销行政行为诉讼,如何认定原告具有“利害关系”

如果即使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也不能够给原告带来任何实际利益,或是这种利益应当通过其他更为直接、有效的诉讼手段得以实现,则原告与被诉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就无法通过所提之诉表现出来,

   121   2025-03-10   更多信息

湖北案例: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于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亦是排斥的。

   134   2025-02-07   更多信息

湖南案例:经法院执行程序取得的无证房屋应予赔偿

  在司法程序中,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并在司法权的角度上承认其存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虽然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物权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建筑就完全无效。在相对人支付了对价并经司法程序确认后,可以确认其有效性,并对抗善意第三人。 被违法强拆后,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137   2025-01-10   更多信息

陕西案例: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1.主体合法。有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主体,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目的合法。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3.程序合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履行下列程序:就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及状况进行调查与登记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4.要件具备。应当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51   2024-12-24   更多信息

湖南案例:国有土地上强制拆除主体的确定

  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附着物被拆除、损毁,在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系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所为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应被推定为被告。

   138   2024-12-20   更多信息

最高法判例:家庭成员都有权签订宅基地征收补偿协议吗?

在没有证据证明《安置补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宅基地征收行为未经批准不足以导致涉案《安置补偿协议》无效。被征收集体土地上同住成年家属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其家庭已经领取补偿款并交付房屋,说明被征收家庭的其他成员对此应当知情且未予反对,应视为其家庭成员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追认。

   149   2024-12-17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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