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外嫁女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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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案例:村委会无权剥夺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妇女已经出嫁或者离婚、丧偶等为由,就剥夺或认为其自然而然地失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278   2023-10-31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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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案例:“外嫁女”享受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的条件
“外嫁女不能分征地款”的旧观念,在现实中仍然影响着不少农村补偿分配方案。但法律看重的,从来不是婚嫁身份,而是是否真正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户籍在、承包权在、成员待遇在,就依法享有平等分配权。面对不公平的分配决议,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才能真正守住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
   251   2023-03-30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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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20种特殊人群)
——外嫁女、入赘婿、离婚再婚等特殊情形的法律规则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谁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直接关系到是否…
   396   2022-05-25   更多信息

海南案例:离婚再婚后,征收安置资格还在吗?

对于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一般应考虑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并兼顾户籍登记等问题,避免出现“两头占”(即在出嫁地和嫁入地均享有成员资格)或者“两头空”(即在出嫁地和嫁入地均不享有成员资格)的情况发生。

   543   2022-02-16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