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案例:村委会无权剥夺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妇女已经出嫁或者离婚、丧偶等为由,就剥夺或认为其自然而然地失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229 2023-10-31 更多信息湖南案例:“外嫁女”享受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的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一般都是按照是否拥有本村的户口进行认定。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的承包权益对农村成员至关重要,“外嫁女”也不例外。
185 2023-03-30 更多信息
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20种特殊人群)
——外嫁女、入赘婿、离婚再婚等特殊情形的法律规则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谁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直接关系到是否…
197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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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案例:离婚再婚后,征收安置资格还在吗?
对于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一般应考虑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并兼顾户籍登记等问题,避免出现“两头占”(即在出嫁地和嫁入地均享有成员资格)或者“两头空”(即在出嫁地和嫁入地均不享有成员资格)的情况发生。
490 2022-02-16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