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征收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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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案例: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1.主体合法。有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主体,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目的合法。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3.程序合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履行下列程序:就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及状况进行调查与登记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4.要件具备。应当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51   2024-12-24   更多信息

最高法判例:家庭成员都有权签订宅基地征收补偿协议吗?

在没有证据证明《安置补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宅基地征收行为未经批准不足以导致涉案《安置补偿协议》无效。被征收集体土地上同住成年家属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其家庭已经领取补偿款并交付房屋,说明被征收家庭的其他成员对此应当知情且未予反对,应视为其家庭成员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追认。

   149   2024-12-17   更多信息

江苏案例:行政机关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以查明权利主体为前提

行政机关在未查明房屋所有权人的情形下所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依法应予撤销。

   135   2024-12-02   更多信息

山东案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村房屋拆迁款不属于遗产。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由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但宅基地补偿款不能继承。

   140   2024-10-08   更多信息

安徽案例: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应如何维权

对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救济途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复议)。在此类复议前置案件中,由于复议机关的处理决定是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必要条件,因此,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只能就该不予受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针对原行政行为起诉。

   21   2023-04-07   更多信息

安徽案例:政府将补偿款打入村民银行卡并不等于征收行为已得到认可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即使征地机关已经履行了给付补偿款的义务,土地使用权人仍不交出土地的,也应通过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实现收回土地的目的。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侵害附着物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36   2022-09-01   更多信息

北京案例:村委会组织腾退的补偿主体确定问题

一方面,行政补偿、强制腾退在法律上不是村委会这一非行政主体有权全程独立把控的,重点要看是否存在行政委托以及村委会自身职能与自主意志;另一方面,重点要看征地方案在确定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之后,有关征地补偿款等是否已经给付到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各类行政主体是否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现有证据难以证明系由海淀区政府直接组织实施了行政补偿、强制腾退。

   35   2022-08-02   更多信息

湖北案例:村委会组织的组织的强制腾退的资格问题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发布征地公告或安置补偿方案、对被征收土地及附着物的调查、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强制清除等行为,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系村民委员会或其他民事主体在征收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实施的,一般应推定负有集体土地征收职责的行政机关委托相关主体实施。

   747   2022-08-02   更多信息

重庆案例:符合分户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分户安置

在以“户籍”为分配原则的同时,对于因“户籍”与“产权”关系不一致导致的单纯以“户籍”为标准安置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形,应适当兼顾被征收房屋的“产权”属性,体现出房屋的居住价值,从而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43   2022-07-18   更多信息

四川案例:村民能否起诉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没有载明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等内容,实际上也没有获得上级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批复,属于未批先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且征收土地公告载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5   2022-07-14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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